摩托罗拉移动今天公布2011年四季度及全年财报。截止2011年12月31日止的一个季度,摩托罗拉移动净营收34亿美元。按非通用会计准则,每股收益为0.2美元,上年同期为0.37美元。按通用会计准则,每股净亏0.27美元,上年同期为每股收益0.27美元。
四季度,摩托罗拉移动移动设备净营收25亿美元,同比增长5%。按非通用会计准则,运营亏损1900万美元。按通用会计准则,运营亏损7000万美元。
四季度移动设备出货1050万台,当中包括530万台智能手机。家庭(Home)部门营收8.97亿美元,同比下降11%。按非通用会计准则,运营利润8400万美地。按通用会计准则,运营利润5700万美元。
四季度,摩托罗拉移动净营收34亿美元,净亏损8000万美元,上年同期净利8000万美元。按非通用会计准则,净利6100万美元,上年同期净利1.08亿美元。
2011年全年,营收131亿美元,同比增长14%。按通用会计准则,全年每股净亏0.84美元,上年每股净亏0.29美元。按非通用会计准则,每股收益0.33美元,上年为每股亏损0.28美元。
四季度,摩托罗拉移动获得正运营现金流2.25亿美元,全年获得正运营现金流3.57亿美元。到季度末,拥有现金36亿美元,包括现金、现金等价物和现金存款。
摩托罗拉移动四季度平板出货20万台。目前,Google收购摩托罗拉移动正在进行之中。
摩托罗拉本周三在美国佛罗里达法院上诉,指控苹果侵犯其6项专利,主要涉及苹果iPhone 4S和iCloud产品。
之前,摩托罗拉移动曾起诉过苹果,这是第二次起诉,两宗起诉涉及的专利相同。摩托罗拉要求法院禁售2款产品,并要求苹果赔偿。
在起诉文件中,摩托罗拉表示:“苹果侵权使得摩托罗拉移动遭到损失,苹果未遵守法律采取措施修改。”
摩托罗拉发言人称,公司历经多年才拥有知识产权,并得到了行业尊重。
本月初,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曾作出初步裁决,认定摩托罗拉未侵犯苹果专利。
文/搜狐IT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今天裁定,摩托罗拉Droid系列智能手机不侵犯苹果公司的专利。
苹果早在2010年10月向ITC提交了摩托罗拉Droid涉嫌侵犯iPhone制造商专利的数个投诉,苹果表示摩托罗拉的Droid,Droid 2,Droid X等产品在软硬件上侵犯了多点触控专利。
如果苹果胜诉,那么摩托罗拉将要遭受类似三星在德国的禁售令,该案最初计划灾2011年11月完结,但因故被推迟到了今天。
摩托罗拉的胜利可能会给Android体系的所有厂商带来好消息。
微软已经在伦敦高等法院向摩托罗拉移动提起诉讼。该诉讼发起日期是2011年12月23日,但法庭文件并没有透露本次诉讼的具体内容。微软在2010年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简称“ITC”)提交诉讼状,指控摩托罗拉移动生产的Android智能手机侵犯了公司7项专利,其中包括记忆体余量监测功能、更新电话联系人清单以及上线、离线同步更新功能等。
去年12月21日,ITC裁定摩托罗拉移动侵犯了微软的专利,但将侵犯专利的数量从7项减至1项。
摩托罗拉移动高级副总裁兼法律总顾问斯科特·奥弗(Scott Offer)当时表示,ITC的裁决更明确的说明了微软拥有的专利技术,将帮助公司避免进一步的侵权行为。
德国当地法院最近也对微软起诉摩托罗拉移动专利侵权案举行了听证会。
摩托罗拉移动新闻发言人詹妮弗·艾瑞克森(Jennifer Erickson)、戈玛·普利斯科特(Gemma Priscott)和微软新闻发言人拉克雷西亚·泰勒(Lacretia Taylor)对此均为发表评论。